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“代同事值班”的状态,但认为袁伍常“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”,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,并不符合在“工作时间”和“工作岗位”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。家属上诉后,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,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“代同事值班”的事实证据不足。
这起中学生街头飙车连撞两车的事故,由于曾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,在超车时剐蹭第一辆灰色福特翼虎小车之后,失控后又撞上第二辆白色福特翼虎小车。那么责任该如何划分?经过长达3个月的调查和研究讨论,交警认定:
《河南洛阳出土纪年器物 基本确认墓主为汉桓帝》报道说,案发过程中,丽兹酒店内外均出现骚动,很多路人尖声惊叫,惊慌失措,纷纷逃入周边商家躲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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